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创新创业能力,现就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强调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国际人才新高地,对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能力,为我省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及时优质的继续教育服务。
二、明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任务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委《2019—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16号),从2021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按1学时相当于1学分计算。
中央有关部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对科目类别或学时(学分)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
为充分发挥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厅将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海洋、金融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重点领域,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等新职业新技术领域,以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举办若干期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推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等重点人群的培养培训。
四、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服务
(一)加强对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监管服务。
我厅已提前发布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并采取招投标方式加快推进公需科目视频课件的开发制作,将于今年第二季度上线,为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费学习。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有关单位要根据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做好公需科目学习培训的宣传和政策落地工作,及时发动和督促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公需科目线上学习培训,切实履行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法定义务,确保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任务的落实落地。专业技术人员今年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务必年底前完成,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课件将于今年12月31日下线,逾期系统不提供补学课件。
(二)加强对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培训的监管服务。
省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根据行业特点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在2021年第一季度及时发布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并做好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别要指导督促下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认真做好本级、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专业科目培训、网络平台建设,提供及时优质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培训服务;做好本级专业科目学习培训的宣传和政策落地工作,发动和督促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专业科目学习培训,确保年度专业科目学习培训任务落实落地。
(三)加强对继续教育个人选修科目学习培训的监管服务。
各地、省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单位的发展战略,确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个人选修科目学习内容,优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年度个人选修科目学习培训任务落实落地。
(四)提供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免费学习培训服务。
我厅将采取财政经费资助和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服务重大战略、突出重点领域、兼顾地方特色的原则,举办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各地、省有关单位要参照国家和省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做法,积极争取经费支持,组织开展有地区特色、行业优势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着力培养造就创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的高端人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 1日
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